美国拟对57种指定的化学物质实施进口限制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7-02-10

  日前,美国环保局发布一项关于化学物质重大新用途的规则,拟对57种指定的化学物质实施进口限制。规定这些物质于生产前必须向官方通报。制造(包括进口)或处理这些化学物质的人士,若所从事的活动属于该规则所指的重大新用途,必须在开始该活动前至少90天通知环境保护局。此规则已于1月17日生效。
 

  进口商必须证明这些进口化学物符合《有毒物质管制法》中所有适用的规则及命令,包括重要新用途规定。此外,任何人士出口或打算出口任何这些物质,均须遵守《美国法典》第15卷第2611(b)条的出口通知规定,以及依循《美国联邦法典》第40卷第707部分D段的出口通知规定。
 

  美国是我国化工产品重要出口市场,漳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新规则实施后,企业需至少提前90天通知美国当地环境保护局。同时,要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于规定中涉及到的57种化学物质,企业务必要强化风险控制并改进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此外,要做好出口前的质量把关,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检测,确保产品合格,有效防范后续风险。

联系方式
传真:010-61958888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纪检举报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京ICP备05018923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4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