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治理架构将发生巨大变化

来源: 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7-12-07

        2017年是“大气十条”收官之年, “何时能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让蓝天能保持下去”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而这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
  

        清洁空气联盟日前发布《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拟为中国各城市提供第三方参考文件,助力各地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和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长效机制建立。
  

        2016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要求,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然而,达标规划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合作,现已开展的达标规划大都是科研课题模式,将其作为一项环保管理工作系统开展,目前尚无相关工具指南。
  

        作为首个由第三方发布、支持各城市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工具,《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手册》填补了此空白。手册根据国家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要求,不仅包括了达标规划编制的具体方法步骤,还包括了一系列相关工具的介绍及使用,如汇集国内外清洁空气治理百余项措施的清洁空气措施库等。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表示,该手册的突破在于,不仅将规划编制本身的技术问题纳入其中,而且把政府在编制规划中的作用、各部门所扮演的角色讲得很清晰。
  

        手册指出,城市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的首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明确相关部门权力职责范围。领导小组由书记或市长牵头,需要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业委、交通局、交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
  

        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认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标志着中国大气环境的治理架构将发生巨大变化。在推动达标规划同时,地方政府被赋予更多权利和责任去落实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跟之前的“中央政府提规划、地方政府落实”有了明显差异。
  

         一方面,空气质量管理是非常复杂的工作,涉及交通、能源、产业等多方面,需将各部门力量协调起来。另一方面,之前的环保模式大多在产业规划、交通规划、能源规划完成后、即污染已发生后再进行补救,因而能发挥的空间非常有限;但如以达标规划作为模板,将空气质量达标作为限制目标,就能对产业规划、能源规划等提出前置性需求,环保工作由被动化为主动。
  

        事实上,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管理在欧美已成功实施多年。在经过洛杉矶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美国和英国分别从1970年《清洁空气法》和1995年英国《环境法》开始,建立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实现了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与单纯的末端污染治理不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通过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统筹提高效率等根本措施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这会使城市更加认识到源头治理、结构调整的重要性,也能带来更好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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